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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救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04-10 10:08:12.201      点击:5615

2014年救助工作总结

 

2014年,我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社会事务处和局业务科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拓展救助内涵、创新救助方式”为目标,扎实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使救助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较好的完成了2014年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共救助775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416人次,老年人616人次,智障人员529人次,精神病人865人次、危重病人1270人;派出工作人员1696人次,护送718人次返乡,提供乘车凭证自行返乡6724人次,家人或有关部门接回161人次,通过多渠道安置24人次。现就一年来的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根据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站继续深入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在救助工作实践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将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教育转化工作与控辍保学、关爱帮扶和源头预防工作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根据《通知》要求,我站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全年救助工作重心,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范,成立了以站长邓军为组长,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力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2、开展集中摸排、加强源头防治。按照方案部署,我站依托社区和村对流浪乞讨、失学缀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困境儿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其生存状况、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台账和随访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定期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联系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帮助落实相关救助政策,教育帮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防止未成年人再度外出流浪。

3、切实做好护送返乡和临时安置工作。对入站受助的流浪未成年人,我站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如:通过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查询、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助查询、在新闻媒体刊登寻亲启示等多种渠道,帮助流浪儿童找到亲人,并将他们及时送到亲人身边,结束流浪生活。对于因各种原因查找不到父母、亲属和户籍所在地的流浪儿童,按照政策,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家庭寄养。2014年,我站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16人次,护送返乡256人次,亲属接回140人次,衡阳县岘山乡托养中心安置痴呆傻对象20人。

4做好返校复学工作。一是在暑假期间,我站组建街面流动救助小分队,对市内的车站广场、繁华路段、背街陋巷、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易于聚集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的巡回排查力度,了解和掌握区域内流浪未成年人的数量、集中居住场所、流浪原因,研究确定重点管理区域和人员,落实关爱帮扶、返校复学责任人,制定返校复学方案和教育保障措施。二是对受助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目前共开展需求评估152例,向有关家庭提出合理建议68条。三是做好家庭寄养地入学保障。对实行家庭寄养的适龄适学受助未成年人,我站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帮助受助未成年人在寄养地返校复学。

5加强思想转化工作。一是因材施教,开展替代教育。将预防违法犯罪和专业心理干预、法律法规宣传有机结合。活动期间,我站共开展日常教育85次,美术教育54次。 二是正确行使临时监护责任。对有不良行为或家庭监护问题的流浪未成年人,适当延长救助时限,帮助其纠正心理、行为偏差、提供家庭监护辅导教育;三是开展心理矫治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人员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测评与咨询、心理干预、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受益儿童38人次,有利地促进了流浪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矫治工作,使受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得到有效维护,为顺利回归校园,融入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和环境。

(二)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举办市救助管理站首个“开放日”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救助站基本情况的了解,实现救助管理机构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衡阳市救助管理站于627日,举行了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市民政局局长肖吉顺、主管局长谭民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妇联、公安、医院、各街道社区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代表、热心市民、新闻媒体共计6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活动当日,市救助站组织参访者参观了救助站接待大厅,男女救助管理区、受助人员生活、学习、康复等功能区,体验救助流程、观看宣传展板、宣传片,现场发放100多份宣传手册、100份宣传纪念品。参观结束后我站还住址参访人员座谈,向他们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介绍救助管理工作程序和工作成效,征求对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了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密切了救助管理机构与社会的关系,扩大了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主动救助工作日臻完善

开展主动救助是实行关爱型救助、人性化救助的必然要求;我站深入调查研究流浪乞讨人员的状况和特点,结合市情、站情,采取更加主动的保护性救助措施,主要表现在:

1、开通24小时求助热线(8516000、8800392),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天候为求助对象提供服务。

2、在火车站、交通要道、繁华路段、街道、社区设置救助指引牌,方便救助对象上门求助。

3、配置流动救助车,每天上街巡查、救助,并组成街头劝导小分队,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对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阻、告诫。

这些新的救助方式提高了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了工作成效,得到了政府、群众及受助对象的肯定。

(四)救助安置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以往,我站将滞留在站的查不到亲人、查不实家庭住址的痴呆傻救助对象集中安置到市社会福利院,这种安置方式过于单一,且困难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我站创新思路,大胆作为,积极探索出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这类对象交由托老所(养老院)临时代养、交由有条件、有爱心的居(村)民家庭寄养;今年,我站已成功将20名查不实家庭住址和监护人的智障人员安置到衡阳县岘山乡托养中心。通过回访,20名救助对象居住环境良好,生活都得到了妥善照顾。

    (五)切实开展亲情救助,彰显人文关爱

针对我市夏季高温炎热、冬季寒冷的气候特点,我站于2月、7月、11月三次启动灾害天气紧急预案,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活动期间,我站加派车辆,组织骨干力量,站领导分批带队到火车站、汽车站、主要繁华地段、大街小巷进行拉网式排查,到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厂房进行不间断的搜索,劝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意来救助站的,给他们发放衣被,食品,防暑降温药物,确保他们不中暑,不冻受饿。去年一年,共发放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物资价值43万余元。

   (六)规范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站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预算安排,正确执行、使用管理补助资金,积极探索加强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的模式,对救助补助资金的支出进行合理安排、分类管理。每笔支出必须由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救助补助资金现象,在支付、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今年中央财政拨付给我站救助补助资金6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医疗资金),本级配套资金45万元,其中,支付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经费627.8万元,返乡救助经费89.1万元,生活救助经费141.2万元,教育矫治经费18.5万元,临时安置费40.4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27.9万元,主动救助18.6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由于救助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救助站在新建时只规划了一栋未保中心大楼,在最初的设计上,该楼也存在较大缺陷,办公区与救助服务区挤在一起,难以按照有关政策对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老年人、痴呆傻救助对象进行分区管理、实施分类救助,既影响我站的正常工作,也挤压了救助对象的活动空间,客观上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目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虽以投入使用,但存在审批手续不齐、验收结算难、资金缺口大等一系列遗留问题。

3、在救治同时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特殊救助对象时,因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救治程序和职责范围,各医院间又缺乏协调配合机制,在护送此类救助对象入院救治时,我站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相关医院进行协调,不利于患病救助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4、在开展春节联合救助行动中,虽然,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民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总体方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些相关职能部门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相互推诿、搪塞现象,致使我站在联合救助行动中处于被动、孤立局面,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5、救助站自改制以来,经过十年的探索,救助服务功能由过去单一的接、送,逐步向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康复训练、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多领域、深层次拓展延伸,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我站的工作人员中严重缺乏具有相应资质的心理医师、教师、社会工作者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衡阳市救助管理站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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